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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認證專區 數位學習服務 申請流程
認證專區
數位學習服務
申請流程 認證規範 申請文件及費用
第一階段-審查申請(收件審查)
審查申請(收件審查)
提出申請
五天內回覆受理通知信函
欲申請數位學習服務品質認證之公司,需先決定申請認證之類別(單位、課程、學程)
備妥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詳細的申請文件,請參考申請文件及費用)。
*申請單位收到電子文件:受理通知函
第二階段-書面及線上審查
審查作業由品質服務中心邀集產、官、學、研相關領域專家3-5人之審查團進行認證審查,
  並設置主審一人控管審查流程。
審查委員先告別進行數位學習服務書面審查,並依照評鑑表給予評分及評語。
審查委員將同時進行線上審查,實際登錄並使用該系統,以確認申請公司所提出的系統資
  訊與功能。
第三階段-訪視審查
個別書面及線上審查結束後,品質服務中心將彙整評審意見,並安排實際訪視審查日期。
申請公司應於訪視審查會議時,針對申請認證案件提出簡報說明並答覆相關問題。
輔導公司內部主導或協助申請公司數位學習服務實施之正職人員(部門),須於訪視審查會議
  時列席。
訪視審查會議包括申請公司20分鐘簡報與40分鐘答詢說明。
*申請單位收到電子文件:會議審查通知函
第四階段-決定認證結果
評審小組將針對數位學習服務品質認證之各項檢核重點、評語與建議、是否符合必備認證
  條件、及認證等級等做成決議,並完 成認證結果明細表。
第五階段-完成審查報告
審查作業原則上於受理通知函寄發後1個月內完成。
"" 作業完成後,寄發認證結果通知函、認證結果明細表、電子證書函覆申請單位,並送交主
  管機關報備。
經審查會議決議為「補件後通過」之案件,須於2週內完成補件,並送交品質服務中心由
  評審小組進行最後確認。
審查未通過或欲升級之數位學習服務,得於自行修訂並於審查後6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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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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