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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動式電子白板硬體規範之訂定是經由電子白板規範訂定工作小組依據互動式電子白板相關學理規劃硬體規範之架構,並參酌歐、美等積極推動電子白板之政府及民間機構所訂定之相關規範與標準,融合國內產、官、學之專業見解,審慎規劃後提出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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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規範之內容包括互動式電子白板硬體規範之考量、品質面向、適用對象、互動式電子白板硬體規範、檢核重點、檢核要求等項目。互動式電子白板硬體規範可供相關之組織或機構,針對硬體規格、訓練與服務、軟體功能及創意等提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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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 根據歐洲對互動式電子白板最有公信力的組織─英國教育通訊與技術署BECTA(British
Educational Communications and Technology Agency)的定義,所謂互動式電子白板是指可以透過投影機使電腦螢幕得以顯示的區域。互動式電子白板的面板是觸控式的,可以用一支筆(或是手指)來當作滑鼠,從白板上來操控電腦。對投射到白板上的訊息做出的更改亦可以被傳輸至電腦,經保存後能夠被重新顯示出來(BECTA,
2004)。所以,互動式電子白板是將內容顯示在一個區域上,使用者可經由這個區域操控電腦,才能稱為互動式電子白板。「互動式電子白板硬體規範」旨在提供廠商、機構及使用者電子白板硬體品質評鑑之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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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資訊 |
| 本規範由數位學習品質服務中心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劉遠楨教授邀集產、官、學界電子白板專家於民國99年7月23日規劃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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