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品質認證中心的形象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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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認證審查系統(維護中)
規範理念
規範條文
認證流程
認證申請與費用
認證標章
認證標章說明
認證標章使用
書面證書申請
數位教材認證Q&A
認證申請
規範條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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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申請(收件審查)
申請單位備齊文件,提出申請(詳細的申請文件,請參考
認證申請
)。
申請單位收到電子文件:受理通知函
審查作業由品質服務中心邀集產、官、學、研相關領域專家3-5人之審查團進行認證審查。
審查委員先個別進行數位學習教材書面審查,並依照評鑑表給予評分及評語。
個別書面審查結束後,品質服務中心將彙整評審意見,並安排會議審查日期。
申請單位應於會議審查時,針對送審教材提出簡報說明並答覆相關問題。
會議審查包括20分鐘簡報說明以及20分鐘答詢。
申請單位收到電子文件 : 會議審查通知函
評審小組將針對數位學習教材品質認證之各項檢查重點、評語與建議、是否符合必備認證條件、及認證等級等做成決議,並完成認證結果明細表。
審查作業原則上於受理通知函寄發後1個月內完成。
作業完成後,寄發認證結果通知函、認證結果明細表、電子證書涵覆申請單位,並送交主管機關報備。
經審查會議決議為「修正後通過」之教材,須於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送交品質服務中心由評審小組進行最後確認。
如有疑問,需於收到認證結果通知5日之內與品質服務中心詢問與協議,進行雙方溝通(申訴次數限1次)。
審查未通過或欲升級之數位學習教材,得於自行修訂並於審查後6個月提出再審申請。
於認證結果通知1.5個月時,寄發問卷調查。
申請單位收到電子文件 : 1.認證結果通知函 2.認證結果明細表 3.電子證書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經濟部工業局
「數位學習與典藏產業推動計畫」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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